据了解,该基金总规模 200 亿元,一期规模 10 亿元。首期实缴出资 2 亿元,一期剩余认缴出资根据子基金设立进度及投资需求陆续到位,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运作模式上,邯郸市产业发展基金采取 " 母子基金 " 模式运作,即通过设立子基金对外与 GP 合作,也可直接投资于企业和项目,重点布局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创新发展,通过资本投资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能够兴市立县的龙头企业。
不难看出,新产业发展基金围的投资方向绕邯郸市的发展战略:邯郸近年来一直将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作为首要任务,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对钢铁、煤炭、焦化、建材等传统产业制定绿色低碳转型方案,进行全方位重塑和提升,积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产业、数字文旅等新兴产业招人才、引项目。
投资比例方面,基金对单支子基金的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 30%。对于邯郸市委、市政府明确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领域,出资比例可放宽至 50%;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股权的 30%,且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 20%;基金及子基金进行对外出资不作为最大股东。
此外,和大多数政府引导基金一样,邯郸市产业发展基金对于投资项目也有地域要求:基金投资于邯郸市内企业和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 60%;直投项目原则上只能投资于邯郸市域内项目或引入邯郸市的项目。
GP 遴选方面,在邯郸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邯郸市产业发展基金参与设立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受托管理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审慎经营,建立健全资金募集管理、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
邯郸市产业发展基金及其参与设立的子基金原则上应当在本市注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第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第二,至少有 3 名具备 3 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第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第五,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