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一、发挥窗口职能,搭建阵地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各中队、违法处理窗口、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等窗口的宣传平台作用,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张贴、设置和展示宣传标语和宣传挂图,摆放温馨提示牌,并结合交通管理工作重点,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内容新颖、完整规范。
二、创新宣教形式,突出重点人群宣传。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以客运车辆、危化品车辆、货运车辆、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分别发布信息,及时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安全隐患,发布道路通行情况、交通管制信息,重点时段、恶劣气候、复杂路况条件下安全出行提示等服务信息。
三、加大路面宣教,扩大阵地化宣传攻势。结合当前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国省干道、客运场站、乡镇集市等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阵地化宣传,采取悬挂文明交通宣传横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挂图、出动流动宣传车、发放雨季出行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等,提醒广大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在全社会切实营造“人人遵章守法、车车文明通行”的良好氛围
四、走访客运企业,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客运公司进行走访,同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车主、驾驶人员进行座谈讨论,了解客运企业实际运营情况,通报了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客运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畅谈发生重特大事故给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巨大损失,要求客运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制度落实到位、驾驶人管理到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确保客运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五、深入乡镇村居,加强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针对广大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等客观实际,大队积极与司法、农机、派出所等部门,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宣传活动。组织民警深入村口路边,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讲解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出行不坐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无牌无证车辆,使广大农民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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